会员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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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名: |
上海鸽友 |
时间: |
2008/11/30 20:35:05 |
标题: |
关于超常规成绩的几点看法。 |
点击数: |
2861 |
内容: |
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颁布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提到出现超常规成绩时,总裁判长应写出处理意见报告,提交仲裁委员会处理。11月22日上海市幼鸽排名赛暨余柏华杯三关幼鸽鸽王大奖赛第二关的比赛中,出现了高松涛一羽赛鸽领先其他40多羽赛鸽2小时之多,鸽界舆论一片哗然。不知上海市信鸽协会是否按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颁布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的规定处理此事?上海市信鸽协会有没有仲裁委员会?
对于超常规成绩,中国信鸽协会尚无明确的界线,因此何为超常规成绩,鸽界历来有争论。这次比赛参赛鸽达到17770羽之多,尽管天气情况恶劣,冠军鸽领先2小时实在无法接受。要知道后面的赛鸽是争分夺秒回来的哦!
建议上海市信鸽协会对超常规成绩做出明确界线。认真审查竞赛工作中是否存在漏洞,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尽早成立由体育局、竞赛组委会、总裁判长及在鸽友中德高望重的同志组成仲裁委员会。给广大鸽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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