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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名: 日本鸽友商洪毅
时间: 2008/6/14 22:44:02
标题: 今日新闻!!!
点击数: 3834
内容:   用网或其它非法手段捕捉过路赛鸽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侵犯他人财产类案件,其行为可成为盗窃行为、敲诈勒索行为、诈骗行为、抢劫行为等,从而构成犯罪。网到鸽子用于出卖获得金钱或者留作自用或者送给他人或者与他人互易的,其行为属于盗窃行为;把网到鸽子当作砝码,用威胁的方法[迫使鸽主或者参赛人必须用金钱赎回鸽子的行为是敲诈勒索行为;用网到的鸽子进行作弊获取奖金或者获得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诈骗行为;网到鸽子后对于有关人员的调查或者索要,当场使用暴力的,属于抢劫行为。赛鸽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因此网鸽是违法行为!!!“网鸽贼”是我们信鸽队伍中真正的败类、人渣与蛀虫!如果你只是把别人精心选送的“爱鸽”当成是用来赚钱的工具而无所用“心”的话,你肯定是做不长的!我们鸽友之间应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正确观念!因为我们是在“奥运会”这样一个全球共享的体坛盛宴上展示自己国民素质的形象!养赛鸽为了什么?当然应该合理合法去赢去拼博,千万别去干“网鸽”违法之事!唯有优秀的人品与鸽德,才有辉煌的赛绩与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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