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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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名: |
看不惯就说 |
时间: |
2008/5/9 14:39:56 |
标题: |
再谈庆奥运规程 |
点击数: |
2193 |
内容: |
从庆奥运500公里级大奖赛竞赛规程中可以看到:
五、参赛办法:
1、执行“2008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中规定的有关参赛办法。
2、参赛鸽主必须是2008年经各区、县信鸽协会办理注册手续并于2月底之前报市鸽协备案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
3、参赛鸽必须凭“庆奥运”参赛单(一单一羽)和中鸽协发售的上海市足环或纪念环。
4、参赛鸽主必须按本区、县鸽舍所在地认真、详细、正确地填写竞翔单,均为一式二份。
5、凡参加本次大奖赛的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本次比赛的组织、司放、报到、验鸽等裁判工作。
6、本次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活动,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沪。
规程中没有明确参赛鸽主一定是飞南路特比环的鸽主,而对前几次鸽友的询问,斑竹坚持说是飞南路特比环的鸽主才有参赛资格。
到底是按规程说得算还是斑竹说的算?
离比赛时间越来越近,参赛卡能转让吗?
望给个明确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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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回复: |
我们要求凭卡参赛(一鸽一卡),即考虑到有的会员房屋拆迁、鸽棚迁移等原因而无法参赛,他可以转让给别人。参赛者本人必须填写清楚他的有关资料。因为这里面的问题琐碎而罗嗦,规程中难以表述清楚,故规程中没写。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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