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嘉定区信鸽协会会员会籍决定书
葛雷:
嘉定区信鸽协会多次接到市民投诉,经查你搭建的鸽棚违反了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信鸽饲养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和文明养鸽的规定,区信鸽协会要求你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2018年6月30日,区协会到达现场检查整改情况,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鉴于你无视协会规定和不文明养鸽的行为,经理事会会议决定:从2018年6月30日起解除你在嘉定区信鸽协会的会员关系,并在上海市信鸽协会网公示本决定;同时,你的注册地址(铜川路2188弄51号404室;GPS定位121°22′26″、31°15′28″和鸽棚号25—0208)一并废除,即日起不得参加协会组织的任何活动。
此《决定》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嘉定区信鸽协会所有。
上海市嘉定区信鸽协会
2018年6月30日
抄送:小区居委、物业、诉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