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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第十七届一岁鸽特比大奖赛比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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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

第十七届一岁鸽特比大奖赛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各区、县信鸽协会

三、比赛方式,集鸽、司放时间及地点:

(一)、本届比赛仅采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手续。

(二)、决赛集鸽采用一次性防揭动易碎贴封环,凡易碎贴被揭开或足环号码处破损,比赛成绩无效。

(三)、本届比赛报到采用“比赛报到延时显示系统”,会员报到成功后,需耐心等待报到数据显示。

(四)、采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会员,必须事先自愿提出申请,熟悉其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格按程序操作。

(五)、使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具有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等特点,但受客观因素制约,可能会发生异常情况,参赛鸽主必须具有承受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的风险,如停电、通讯不畅、数据传送缓慢、数据丢失、漏扫以及电子环丢失、损坏等,导致参赛失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对此,赛事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采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归巢鸽的信息,如果没有在有效报到时间内上传到上海声讯168台数据库,不论什么原因,均不能计算成绩,均不能列入比赛排名。

(七)、采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方式的会员,须统一使用上海市鸽协专用电子足环(会员现行使用的电子环),鸽主提前一天将参赛鸽的匹配足环数据上传到数据库。

(八)、本届比赛 “电子扫描鸽钟报到”和“上海声讯168台” 进行连网,“电子扫描鸽钟报到”不关闭通讯设备,24小时接受报到数据;比赛分速计算,以计算机自动记录的数据,按竞赛规则规定的上海市日出日落时间表计算为准。如分速相同,以距离远者,名次列前。

(九)、本届比赛售环总数不论多少,只举行一次比赛。

四、训放安排:

请随同区、县信鸽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五、集鸽、司放时间,司放距离和地点:

定于201842619时~21时在军体俱乐部集鸽,拟定于428日在长江以北某地司放,司放距离为600650公里,参赛司放费为每羽赛鸽15元。

集鸽地点拟定在军体俱乐部,如果因故不能按预定时间提供集鸽场地时,本届比赛将另择集鸽地点或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赛办法:

(一)、凡承认本届比赛规程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并办理当年会员注册手续者均可报名参赛。本届比赛定于2017315日上午9时起到2017321日下午3时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在上海市信鸽协会(长宁区虹桥路1885号,上海仙霞网球中心内)公开接受报名参赛,鸽主须在参赛报名单上承诺承担参赛风险,并按顺序号认购足环(数量不限),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300元;配有副环(副环与正环分别套在赛鸽两只脚上)。

(二)、履行参赛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2017321日下午3时正报名截止后,尽快公布报名参赛羽数、录取奖励名次数和奖金分配方案。税前奖金总额按2007425日常委会决定的奖金额发放比例执行。

(三)、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如发生有误,主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四)、本届比赛的副环印有专用标识,凡正、副环缺一或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五)、执行“2017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的有关条款。

(六)、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工作人员,一律在监督下按集鸽顺序办理手续后,方能参加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

(七)、本届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行动,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沪。

(八)、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凡因违反竞赛规则、规程而受到市或区、县信鸽协会禁赛、停赛、开除(含除名)等处罚的会员,在处罚期限内一律不准参加本届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报到、验鸽办法:

(一)、执行“2017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除由裁判员进行上门查棚验鸽外,还须送上海市信鸽协会进行复查,其它报到名次鸽视情进行抽查。

(二)、本届比赛报到区域代码为“99”。

(三)、本届比赛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开始,三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含第一羽报到日,以上海市日出日落时间表计算为准), 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录取名次,额满为止。

八、录取奖励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报名售环数在二万枚以下录取名次1000名,报名售环数在二万枚以上录取名次1500名。

(二)、奖金分配方案(含税):

1、如果报名售环数不满一万枚(含一万枚),前三名鸽主奖金分配方案为:

1  15万元人民币

2  12万元人民币

3  8万元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2、如果报名售环数在一万枚以上,前三名鸽主奖金分配方案为:

1  20万元人民币

2  15万元人民币

3  10万元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三)、本届比赛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归巢鸽不足规定录取奖励名次的10%时,剩余奖金由该场比赛上笼鸽均分。

(四)、如果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归巢鸽超过10%(含10%),但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额在不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由前10名获奖鸽主平均分配。如果剩余名次的奖金额超出5万元,超出部分以5000元为基准,依次递补一个奖励名次,直至递补奖励名次完毕。

(五)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上海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六)获得前八名的鸽主均颁发奖杯, 获得奖励名次的鸽主均颁发奖状。

(七)获奖鸽主奖金领取日期为2018721日至730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布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申诉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裁决,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二)参照执行“2017年上海市信鸽协会竞赛规程”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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