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要信息 竞赛规程 成绩公告 公棚信息 信鸽科研 鸽友信箱 政策法规 网上查询
关于信鸽运动高级、国家级育翔师申报工作的函
 
编辑:yxd    点击数:7398 来源:
 

     

关于信鸽运动高级、国家级育翔师申报工作的函

      社体运协字〔201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中国信鸽协会于201012月在上海召开了中国信鸽育翔师评审工作会议。结合此次评审会议情况,为进一步规范信鸽高级、国家级育翔师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材料

(一)中国信鸽育翔师专业技术等级申报表(附件1),一律使用A4纸,各项内容须打印填写,不得手写,不得空缺。

(二)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三)会员证复印件,如为一级以上信鸽裁判员,需提供裁判证复印件;

(四)赛绩积分明细表(附件2),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所含赛事均为地市级以上信鸽协会举办的赛事,按时间顺序逐项填写,不得缺项,否则不计算分值。

2、赛绩积分明细表须报省级信鸽协会核对后盖章,否则无效。

3、赛绩积分明细表所填内容均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其它赛绩,也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如含公棚赛事,须同时报送省级以上信鸽协会批准举办该比赛的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计算分值。

(五)论文

1、申报高级育翔师,须报送在《中华信鸽》杂志或《中华信鸽》杂志网(均属国家级刊物)刊登发表的二篇以上论文(复印件)。

2、申报国家级育翔师,须报送已出版的一部信鸽专著或一部论文专辑。

二、各省级信鸽协会应高度重视信鸽育翔师评审工作,积极促进评审工作开展。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一)尚未成立省级信鸽育翔师评委会的协会应尽快成立,并指定专人负责育翔师评审筹备工作;

(二)各省级信鸽协会须认真审核本省高级、国家级育翔师申报材料,确保翔龄和赛绩积分有效,并如实填写推荐意见。申报评审材料不全的,退回申报人补报。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信鸽育翔师专业技术等级申报表(点击可下载)

             UpLoad/2011/03/28/File/2011y03m28d14h48m13s0135.doc

             2、赛绩积分明细表(点击可下载)

           UpLoad/2011/03/28/File/2011y03m28d14h49m03s4673.doc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2011/3/28 14: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