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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 “龙园杯” 第一届南路幼鸽特比三关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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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 “龙园杯”

第一届南路幼鸽特比三关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松江区信鸽协会、闵行区信鸽协会、

               金山区信鸽协会、奉贤区信鸽协会、

               青浦区信鸽协会

三、协办单位:上海龙园赛鸽制药有限公司

四、比赛方式、司放距离和地点:

(一)本届比赛采用“双轨制报到方式”,即“上海声讯台16820123报到”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手续同时使用、同样有效。参赛鸽同时集鸽,分别履行集鸽手续。
(二)本届比赛报到采用“比赛报到延时显示系统”,会员报到成功后,需耐心等待报到数据显示。

(三)本届比赛售环总数上限数为5000枚。

(四)本届比赛由上海龙园赛鸽制药有限公司担保,如售环总数不足5000枚,也按5000枚总额奖金发放。

(五)本届比赛具体司放线路为南路(长江以南,空距司放地至上海市人民广场的距离)。

五、训放安排

请随同五区信鸽协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六、集鸽、司放时间,司放距离和地点:

 

集鸽时间

集鸽地点

司放日期

司放地点

司放费

400公里

10月12日13:00-15:00

承办方

各区鸽会

10月13日

江山

服务区

20元

400公里

10月19日13:00-15:00

承办方

各区鸽会

10月20日

江山

服务区

20元

450公里(左右)

10月26日13:00-15:00

承办方

各区鸽会

10月27日

上饶

服务区

20元

集鸽地点拟定在承办方各区集鸽点,如果因故(天气原因等)不能按预定时间集鸽时,比赛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参赛办法

(一)凡承认本届比赛规程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仅限于承办方五个区的会员),并办理当年会员注册手续者均可报名参赛。本届比赛报名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月31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在五区信鸽协会公开接受报名参赛,鸽主须在参赛报名单上承诺承担参赛风险,并按顺序号认购足环(数量不限),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200元;配有副环(副环与正环分别套在赛鸽两只脚上)。

(二)履行参赛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2024年1月31日下午3时正报名截止后,公布报名足环号码段及参赛羽数,总额奖金的10%作为信鸽事业发展基金。

(三)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如发生有误,主、承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承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四)本届比赛的正、副足环号码(后4位)必须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五)执行“2024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款。

(六)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工作人员,一律在监督下按集鸽顺序办理手续后,方能参加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

(七)本届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行动,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沪。

八、报到、验鸽办法

(一)执行“2024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规则”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由裁判员进行上门查棚验鸽。

(二)本届比赛报到区域代码为”99”。

(三)本届比赛均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开始,二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含第一羽报到日,以上海市日出日落时间计算表为准)。录取奖励名次在报到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

(四)本届比赛除报到高位名次上门查棚验鸽外,其余获奖名次鸽由承办各区信鸽协会抽查验鸽。在成绩尚未公布前,请勿擅自转让并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九、成绩计算

单关成绩以分速高低顺序排名,高者为前,低者为后。综合成绩以三关比赛的平均分速,高者为前,低者为后,如果分速相同,以第三关(单关名次/分速)高者为前。 

十、录取奖励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单关奖励前十名,奖金分配方案(含税):

1名     3000元

2名     2000元

3名     1000元

4-10名         各500元

(二)综合三关排名,奖金分配方案(含税):

1名     10万元

2名     8万元

3名     5万元

4-10名         各10000元

11-50名        各4990元

51-100名       各3000元

101- 300名     各1000元

(三)如遇疫情或政府行为终止比赛:已完成第一关赛程,则除单关应发奖金外剩余奖金,由单关上笼参赛鸽均分。

如遇疫情或政府行为终止比赛:已完成二关赛程,则除二次单关设定奖金发放外,则以二关综合分速排名,并以设定的综合奖金发放。(第三关尚未发放的剩余奖金则由第二关上笼参赛鸽均分)

(四)如果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额由获奖鸽主平均分配。

(五)单关前三名,三关综合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座。录取奖励名次的均颁发奖状。

十一、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上海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十二、获奖鸽主领奖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三、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可以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示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过期不予受理。

(二)参照执行“2024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四仲裁委员会人员:张雷马卫国黄陈飞楼冰周玉安申续成夏文讯。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上海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23年12月10日

2023/12/11 10: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