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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二十八届) 上海市幼鸽特比大奖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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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十届)  上海市幼鸽特比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各区信鸽协会三、比赛方式:

(一)、本届比赛按顺序号认购足环,不论售环多少只举行一次比赛。

、本届比赛采用“双轨制报到方式”,即“上海声讯台 16820123 报到“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手续同时使用,同样有效。参赛同时集鸽分别履行集鸽手续。

(三)、本届比赛与 2024 年上海市年度总决赛暨幼鸽排名赛同时集鸽、司放。

司放地长江以北,空距为 500 公里级,指司放地到上海市人民广场的距离 四、训放安排:

请随同区信鸽协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五、比赛集鸽时间及地点:

定于 2024  11  21 日,随全市年度总决赛暨幼鸽排名赛集鸽点集鸽,拟定 11  23 日司放,参赛司放费为每羽 35 元。

六、参赛办法:

、凡承认本届比赛规程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并办理当年会员注册手续者均可报名参赛。本届比赛报名定于 2023  12 25 日上午 9 时起到 2023

12 31 日下午 3 时止,每日上午 9 时到下午 3 ,在上海市信鸽协会长宁

区虹桥路 1885 号,上海仙霞网球中心内公开接受报名参赛,鸽主须在参赛报名单上承诺承担参赛风险,并按顺序号认购足环数量不限),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 100 配副环)。

(二、履行参赛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2023 12 31 日下午

3 时整报名截止后,尽快公布报名参赛羽数、录取奖励名次数和奖金分配方案。

税前奖金总额按 2007 年 4 月 25 日常委会决定的奖金额发放比例执行。

、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如发生有误,主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四)、执行“2024 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款。

 

(五)、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工作人员,一律在监督下按集鸽顺序办理手续后, 方能参加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

七、报到、验鸽办法:

、执行2024 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除由裁判员进行上门查棚验鸽外,还须送上海市信鸽协会进行复查。

(二)、本届比赛报到区域代码为“88”。

(三)、本届比赛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开始,二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含第一羽报到日,以上海市日出日落时间表计算为准), 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录取名次,额满为止。

八、录取奖励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本届比赛,即参加 2024 年年度总决赛暨幼鸽排名赛统一排名外,另对

2024 年第二十届幼鸽特比大奖赛》进行排名。

(报名售环满 20 枚录取一个奖励名次)

(二)、奖金分配方案(均含税)为:

1、如果报名售环数在 3000 枚以下(含 3000 枚),前三名奖金分配方案

为:

 1  3 人民币

 2  2 人民币

 3  1 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2、如果报名售环数 3000 枚以上,前三名奖金分配方案为:

 1  5 人民币

 2  3 人民币

 3  1 人民币

(三)、如果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额在不超过 5

万元的情况下,由前 10 名获奖鸽主平均分配。如果剩余名次的奖金额超出 5

万元,超出部分以 5000 元为基准,依次递补一个奖励名次,直至递补奖励名次完毕。

(四)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上海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获前八的鸽均颁奖杯, 奖励次的主均发奖

 

(六获奖鸽主奖金领取日期为 2024  12  25 日至 12  31 日,逾期不领者, 视为自动放弃。

九、申诉和纪律:

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 2000 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

2000 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 2000 元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

布后 24 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申诉受理后,仲裁

委员会在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裁决,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二参照执行2024 年上海市信鸽协会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23  8  08 

2023/9/12 10:34:46